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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子没有职业,眼看他一家三口连正常的生活都维持不了.父母就想帮他一把.趁机他就借口朋友要办厂从父母那里先后拿走二百多万元(这些钱都是父母向别人借的,他自己也知道).因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太过于相信他.其间他一直用各种谎言来骗父母.最后父母去找他那位朋友,才得知一开始拿走的钱已早还给他.谁知他却翻脸无情,不仅不还一分钱,还辱骂自己的父母,他老婆还动手打父母.无奈父母只有变卖所有家产替他还债,可他竟然还死不侮改,还时不时叫社会上的无赖去威胁他们,以致父母连最起码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请问可以告他吗?他会得到法律严惩吗?恳请律师救救这对可怜的父母,让这不孝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其他 2009-05-17 19: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此案不存在虐待罪。建议两不相扰,如果再起争执报警处理。
  •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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