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受害人家属,刑事案件已经结案多年,被害人被活活打死,主犯刑事判无期,民事以无能力赔偿为由。其他犯人都是轻判6个月到几年刑期,还有一两个人逍遥法外,说在追逃。现已过去多年,最近收到人民检察院刑检一部一份通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内容大概意思:被害人和被告主犯一案,已由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你享有。。。权利。我想咨询下,突然收到这份通知书是什么意思,我们该怎么做?这是被告在申请减刑的程序吗?还是案件有新案情?

诉讼 2019-03-18 10: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