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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2004年开始那年他们没结婚却生了孩子,生下孩子后是男方妈妈来料理生产后的一切 大概到了一周左右2人多要求妈妈把孩子带回老家养 ,也就在小孩一周后2人2地分居到2009年的4月左右。期间领了结婚证 可以说孩子多少男方的父母.姐在带。闹离婚也是在2009年4月和5月,这时小孩也接过来一起住,一直分居了那么多年2人也没怎么互相关心过对方,一下子住在一起矛盾也就出来了。也就是一点家务事闹成这个样,女方说来说去 就说男方以前不会关心。照顾等等 在一起的这个月里基本3天2头闹一下 也在这个月里从没带过下孩的她们小孩发烧 咳嗽也不带去看 还好边上有个姐姐照顾她们小孩,也因上面的种种原因他们闹离婚 2方多要小孩,前提是女方要精神损失费,我想问问小孩归谁?精神损失要给吗?

争议解决 2009-05-18 14: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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