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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是在厂里上班因为工作不适应辞急工,上了二十多天一个月都没到,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辞了急工扣工资吗?而且一直都没有加班,老板说扣我全部底薪劳动法是这样规定吗?

其他 2019-03-21 17: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劳动者辞职的赔偿等问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劳动者按上述第一、二项规定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按第三项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不仅没有补偿,反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 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 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照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法对于底薪是有规定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提成由单位和员工自行约定。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
  • 不是您看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 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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