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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烟台人,2019年2月2日向别人借款两万元人民币,白纸黑字立的字据约定为2019年3月13日还清,如果到期未还按每日1%收取违约金。我想问一下向我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他吗?起诉对方需要提供什么?到当地哪里起诉他?律师费大概是在多少?律师费由起诉方还是被起诉方出?谢谢!

离婚 2019-03-21 14: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身份证明以及基本的证据,诉状,在你的住所地法院即可起诉,律师费如果没有约定由你自己承担
  • 您好,您有权对其提起民事诉讼,以便解决双方争议,具体的费用承担建议当面咨询我。。
  • 你好,贷款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违约金要折算成利息。
  • 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是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关于律师费,网上有专门的计算器,你可以自己算一下,律师费一般是谁委托谁承担,但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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