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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孩子在学校期间误伤了其他同学眼睛,医疗费该怎么划分

其他 2019-03-21 10:5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同时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所以首先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有赔偿义务的,其次如果学校如果是有过错的学校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建议你积极与受伤的孩子父母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提出不合理的索赔,直接不予理会等待应诉即可。本律师团队专业代理民商事类案件,如有需求,可进一步沟通,满意请采纳并给与好评!
  • 您好,这个要看主要原因
  • 学校承担主要责任,因为6岁小朋友是非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特殊
  • 你好,有过错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 这个看具体原因的
  • 您好,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 你好,根据过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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