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呢没有结婚证,但是生育有一小孩,肚子里还怀有一个,因为性格不合的问题。男方也说让我滚,我本人也提出了离婚,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男方家给点补偿吗?还有肚里的孩子不想要了能打吗

离婚 2019-03-21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没有去民政局领过结婚证的就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用离婚,不需要解除手续。如果对财产分配不能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分割共同财产。
  • 你好,没有补偿,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拢可以到法院解决。肚子里的孩子要或者不要,你自己决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