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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018年2月份离婚,我的儿子是抱养的,已6周岁了,判给了我。我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女方应该拿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3-21 23: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是夫妻共同抱养的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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