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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单位受伤(已办理工伤证),住院费全部由单位出的,我个人没拿钱,后来住院票据由单位去工伤报销,报销的钱给了我(2万),工伤最后也给我补偿(3.5万),我现在还在原单位上班,请问单位还需要给我其它补偿吗,谢谢您!

票据纠纷 2019-04-11 06: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项目:没有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属于工伤,可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 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您好,感谢关注家理律所,我是婚姻家事的律师,您的问题建议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被保险人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工资收入突然中断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  但是,一次性补偿金一般无法对受害者或其遗属的生活给予足够保障,所以,除了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以外,还应对受害者或者供养的遗属支付长期补偿,如按月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对受害者供养的遗属支付的长期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 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 对于一些误工费等各项费用都是需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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