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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车车主,我车停靠路边下车时,被电动车撞上了,电动车车有明伤,带他去医院检查和治疗,做了脑磁共振,脑CT和腿部拍片都没问题,他要求住院医疗,医生说不需要住院医疗,医生就给他开了一些药品让他带回去疗养就可以了,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我车也早已从交警队提出来了,在交警队交了两万押金。我多次以人道带着礼物去看伤者并要求去处理一下这个事情,伤者以各种理由在拖时间不去处理,我也多次要求保险公司出面处理这事,保险公司说伤者不处理这个事,保险公司也没办法,只有等伤者处理这事情。但我的押金一直也提不出来。我该怎么办?望各位律师给予指点

其他 2019-07-07 0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有保险的肇事车驾驶员,车主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要看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是否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 一般是要等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才可以
  • 通过交警部门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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