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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协议离婚,却不知该提前准备什么?

离婚 2009-05-17 2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前准备离婚协议。
  •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如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经法定部门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习惯上将其称为合意离婚、两愿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 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第二, 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第三,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 、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律师忠告: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 、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所帮助不明之处可电话联系
  • 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并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有适当的处理,即可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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