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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星期三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现在不想干了,请问可以辞职不?

其他 2019-04-04 05: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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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在正式录用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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