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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租客,跟房东没签租赁合同,但是交了押一付一的金额给房东,合计1700元,当时房东只给我写了收据,并没有合同签订,收据上写明房租从4月2号开始算起,未租满半年不退押金850,我是3月31号付的款,4月1号决定不租这房子,向房东提出退1700,房东不愿意全额退,要扣除押金,只退850租金,最后协商不成,我想咨询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利不退押金只退房租吗?我能通过什么途径拿回1700,我都没有入住,也没有给我签合同

其他 2019-04-01 13: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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