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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2016年结婚的,婚后育有一女儿18个月,在坐月子其被男方赶出家门和女儿在外面生活有18个月了,现男方闹要孩子,上廷孩子念判给我吗?

其他 2019-04-02 15: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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