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有一个兄长,老母亲都健在。1997年,与妻子买了一幢民宅,根据兄长的要求,将母亲的户口落在新买的民宅中。其中,这幢民宅是本人与妻子所买,母亲并没有出资。去年这幢民宅拆迁了,获得一笔拆迁赔偿款。并且,拆迁的制度是根据房子的平方来算,没有根据户口来算。现在老母亲以户口落在这幢民宅为由,要求获得部分赔偿款。注意,此房屋是本人同妻子共同购买,老母亲并没有出资,只是因为赡养问题,所以将户口牵至此房屋。请问各位律师,母亲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们是否要分给老母亲部分拆迁赔偿款?谢谢!

调解 2011-10-05 13: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