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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随意殴打女方,抢夺女方私人物品甚至身份证,女方报警110两次;经单位领导教育后,男方的殴打变得更为隐蔽,常关起门在家里凌辱女方,并对外到处诽谤女方名誉。最终该恶男将女方所有的私人物品当众扔出屋外,将女方赶出家门,导致女方无家可归;女方不敢回家,怕遭其羞辱及关起门虐待殴打。该恶男曾扬言要对女方杀人碎尸。

离婚 2009-05-18 18: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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