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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四年了,法院为何以证据不足不准予离婚?

离婚 2019-04-10 15: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据您所述,您/您朋友/您亲属可以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我们团队每年办理离婚案件上千件,都可以帮当事人争取判决离婚,在离婚纠纷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离婚,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想争取成功离婚,
  • 你好,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予判决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概率较大。
    【追问】第二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证明分居吗?
    【回答】你们分居四年应该会有证据的,双方对分居的确认,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 分居是个事实,但法院审判需要证据,如果能提供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依法应判决离婚。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应该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但若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话,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 如果没办法认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不离,让六个月之后再提起诉讼。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善,均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如需帮助可以致电联系沟通。
  •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起诉离婚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协助解决
    【追问】判决书下来了,委托律师也不管了!说要有两个证人才可以证明感情破裂分居事实,还说最好是半年后在起诉!而且也要证人证明分居事实!我不懂被告有短信证明已经分居四年了,这样不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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