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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恢复执行需要重新立案吗?是否恢复执行的决定权在谁?是法院、执行局、还是执行法官?

案件执行 2020-02-11 01: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执行方式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三执行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执行方式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三执行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 不需要,你可向法院执行法官申请
  • 申请恢复执行,只能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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