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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B于1998年开始在一起共同生活,当时B的孩子17岁,在念书.2008年俩人分开,同居10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9年B的孩子买楼,我借给他2万元,但没有让他打欠条,现在我能否向B的孩子索要该欠款,当时给钱时有2个证人在场能证实.

其他 2009-05-19 0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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