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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好,我婚前和婆婆联名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的也是我和婆婆的名字,当初是为结婚买的,所以口头协商的是这房子贷款又我和我老公共同承担,但是结婚后他没有承担过一分,如果我现在卖掉房子需要给他一部分钱吗?需要给多少,我现在还贷款才6个月,每个月还4025元。我现在是孕期,如果离婚我买房子的钱要分给他吗?

其他 2019-04-10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关于婚姻财产问题,若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半,特殊情况下离婚可能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如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具体需要结合你的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确定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婚前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处理,除非有特殊情形指定由一人所得,财产分割涉及到很多具体的因素,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为宜。如果有需要,可以直接加微信或来电咨询本人。
  • 根据你以上情况,看你们双方如何协议安排这个房子。
  • 你好,如果房子是你婚前财产,那么属于你一方财产,但由于你的房子是按揭贷款,那么还需要根据按揭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房子和你们三个人都存在一定关系,具体建议电联律师或者与律师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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