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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九万二千元整要不回来,有借条借款时间2014年4月8号,还款时间2015年4月8日.到期不能还款用被告家土地抵还该款。这段期间一直在要钱,被告人不还,于2018年4月之前被告人被别人告进监狱,想咨询一下这个欠条还有用吗,借条上有二位担保人签名按手印,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其他 2019-04-09 10: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可以安合同约定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你好,看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 担保期间已经过了只能起诉债务人
  • 你好,详细看一下诉讼时效这边,法定3年,是否有终止中断延长的情形。
  • 你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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