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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我一家三口受了重伤,对方车主没有逃逸但是没有配合救治也没拿钱,导致小孩子抢救无效死亡,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而且也划分了对方的全责。请问我可以告他肇事逃逸吗?

其他 2019-09-14 19: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在医院抢救死亡的解答: 根据《人身损害赠偿解释》之规定,受害人遭受有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死亡的还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责任最终确定后才能确定,如与院方协商不能达成满意结果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为妥。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 发生交通肇事,肇事者离开不一定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要根据实际情况要判定肇事者是否逃逸的行为。
  • 当场没有逃跑就不能。
  • 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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