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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带两孩子去朋友家吃晚饭。饭后出来小区门口,迟了一下交零时停车卡,女保安用恶语骂人,我也用同语言还击了我。然后我开三轮车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她追上来扯着五岁的男孩的衣服,把孩子从三轮车箱头部拖到后尾门体外,小孩被拖时撞到大哭,我听到小孩哭回头望时,小孩头己伸拖出三轮车,立刻吼她放手孩子,肯能是小孩哭声加我吼她,情慌忙中我才放手,然后我跳下车冲上去对她进行了欧打.然后对方报警,警方调解劝我们陪对方1000元,原因我方男人喝酒开三轮摩托车,再加二对一,打对方。双方对打期间对方没有受伤恒记,我方大人和小孩都有受伤,但对方死抓我方喝酒驾车不放,又二人打一人。其时老公没打她,是我护子心切先打她的。请问警方处理好结果何理吗

其他 2019-04-10 2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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