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对方租赁我的店铺,对方需要安装一部电话,需要把路由器重新换一个,对方买了一个换上了,现在对方到期了,不打算租给他了,搬走以后他说要拿走他的路由器,我意思是把我之前的路由器给我按上,你再拿走你的路由器,对方说你的路由器不知道放在哪里了,跟他没关系,我不让对方拿,对方就过来抢,对方抬我得桌子抬了三四次,抬出来我就抬进去,第四次的时候导致我桌子上的电脑倒了,我在保护电脑的时候用胳膊供了一下对方,对方倒地了,然后起来又开始搬我的桌子,我就用双手把对方推倒了,我主观意识就是想让对方不要再来抬我的桌子,远离我一点!结果对方跌倒,导致手腕骨折了!现在鉴定了一个轻伤一级!我想问我这个算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

刑事辩护 2019-12-27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肢体冲突是故意伤害行为。你如果是在搬过桌子的过程中无意碰到他的,有可能是过失伤害。
  • 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 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1、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人身损害索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