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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离婚,之前不负责任,和女方说不要小孩,小孩是女方要生的,可以给女方.现在孩子两岁半了,是女孩,男方又反过来要争,今年1月份被男方给带走,不给女方看孩子,男方家庭条件富裕,没有工作,多处房产可收租,是老人名下的.女方家庭条件一般,因没有工作于去年9年外出打工,孩子2岁前基本是女方带的,外出后,小孩跟女方父母生活直至被强制带走.这种情况女方争取小孩的抚养权的机率大吗?

离婚 2019-04-12 23: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您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
    【追问】按这样双方经济条件差别这么多,女方争取到的几率大吗?大半年前的男方说不要小孩的手机录音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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