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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三个月工资,已经仲裁申请强制执行了,公司已经跑了,没有资产,当初成立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实缴,现在收到法院要求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我们怎么查信息,公司已经没东西了,法人在北京,他个人的财产不能强制执行嘛,我们也没有渠道查资产

仲裁 2019-10-08 09: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现在已经成了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仅在其为实缴注册资金范围内。
  • 你好,可以申请
  •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咨执行申请,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执行通知书先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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