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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餐馆上班13天,因为有事要走,老板不给工资,合理吗?

其他 2019-05-25 14: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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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满一年的,就没有了,法律上默认你已经签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第三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进行盖章的,然后再次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劳动局立案后,一般要等待二十天左右,劳动局要进行调查,它有强制性,所以会进行一系列的审核,这时候就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赔偿,包括双倍工资,社保之类的。
  •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协商不成,可以按以下三种途径追索工资。
    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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