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孩子15,上初二,在学校咱的时候被别的孩子撞倒了,右手手腕骨折,这个学校应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19-04-15 1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学校有过错的赔偿,对付家长应当赔偿的,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 您好,您的孩子未满八周岁,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通俗一点说,现在您只要能证明孩子是在学校受的伤即可,其他的孩子具体是被谁伤的,怎么伤的,都要由学校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对您的孩子安全照顾义务,否则法律上推定学校有过错,需要对您的孩子承担损害责任。由于您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法律以这样的规定对孩子进行保护。另外,务必将各种花费,鉴定的凭证,发票保留,这也是请求损害的重要依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