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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裁员,又不想按劳动法赔偿,和员工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放员工假,但他们同意支付深圳底薪而不是全额工资,他们合法吗

其他 2019-04-19 1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因用人单位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深圳相关规定: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 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因员工本人过错造成停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该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但经认定属于工伤的除外。
  • 你好!不合理,可向劳动局投诉。
  • 符合规定的裁员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公司合法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不合法,放假是按照全额工资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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