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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作22年了,工厂想逼我离职故意安排我个人五天八小时,别人都有加班唯独我没有,这种恶意行为,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9-09-24 13: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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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收集公司逼迫或者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的违法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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