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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10月25日买了一套二手房,房款全部付清。房主给我房产证,土地证,签定了买房合同。房主去外地没过户,2018年7月2日,我起诉房主过户。2018年9月4日也拿到了法院调解书,房主欠别人钱,2018年7月28日别人保全了该房产,我2019年4月19日给法院执行庭写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请问您,这房产我能拿到吗?

案件执行 2019-08-19 10: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要房主清偿债务的话,可以。
  • 买二手房过户土地使用证很麻烦,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如下: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2、带着(1)项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200元即可。
  •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1%,非首次2%,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增值税:全额的5%(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 按理说你是应该拿到这套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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