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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履行放暑假寒假半年探望一次老人,去新XX陪读一年半不回来探望照顾老人,法院查不要其人,可以认定为被执行失信人吗

案件执行 2022-11-22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终身的。一般情形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若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可以延长一至三年;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等行为的,则可以提前被放出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出境,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行为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包括乘坐飞机,高铁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因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满足法定情形下没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可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限制其出境,限制高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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