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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工作八个月时间,无故被辞退,公司未作出相应的赔偿,要不要争取相应的权益,能提供的资料只有前公司工作的票据和工资流水(个人打款),能不能争取社保权益

其他 2019-04-29 1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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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上述意见供参考)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等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双倍补偿。
  • 你好,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
  • 可以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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