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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被刑事拘留,刚进去就找人办取保,当时送看守所前派出所让我去把他的手机和随身物品取回来了,20天后又让我把手机送回去,我问什么时候可以取回手机,办案民警说等出来就会给,告诉我再有10多天就出来了,请问这是什么情况,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了?

刑事辩护 2019-08-28 00:3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你好,可以会见,需要委托律师
  • 公、检、法三机关均有权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即刑事诉讼任何阶段均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见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但考虑到是毒品犯罪,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较大一般不宜取保候审,因病申请取保候审的,最好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
    申请取保候审的,可以由犯罪人自己提出,或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或由其聘请的律师提出,向有关机关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不是同时提供)即可。取保候审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没收保证金并刑拘,严重的还可以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你出国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如果被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涉嫌的准确罪名和案情,针对案情确定辩护方案,向司法机关提交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具有程序复杂多变的特点,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侦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提供担保,申请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申请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
  •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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