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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祸,车撞车。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责。对方脚趾被撞断四根,现在出院了在家里修养。到鉴定所问,要半年后才能鉴定,现在对方想要生活费,说自己生活困难,但是保险公司要鉴定完成以后才能谈赔偿得问题。所以现在伤者要我给他出生活费。不然就来找我。怎么办。应不应该给他。我自己都垫付了差不多两万了,能借的都借了。实在没钱了。又怕对方来找我麻烦。我是政府上班人员。怕影响不好。谢谢你

其他 2019-04-24 0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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