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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9.4.21号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合同总价160000,后来发现报价高于其他公司并且发现装修公司以往有过几次合同纠纷,想终止合同(合同书签完后当时没付款我就走了,也没有拿走合同)。三天后他们要我付工程款,我就说不想在那里装了,但是她们说我走后就盖了公司章合同已生效并且合同里违约责任那一栏写明有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违约金,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啊?(合同总价虽然是160000,但是她们有承诺实际材料以最后为准,意思就是材料我可以选择用还是不用吗?这样子的话合同总价是不是就没那么多了,还有合同里房屋的套内面积和房产证上的不符,据他们说以实际测量为准),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4-25 1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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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分析,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关于这个问题,建议你拿到合同后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 违约了还是要赔偿的,只不过关于违约金的标准,可以要求适当的降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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