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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我用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贷款15年,至今贷款一直是我在还。当时儿子只有22岁未婚,我还有两个女儿,一个18岁刚出来打工,一个17岁在上高中。后来儿子结婚了,生小孩了;女儿也出嫁了。我想问这个房产属于我儿子一个人的吗?

其他 2019-04-27 23: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算是您在您的儿子婚前所赠于给您的儿子的,如果婚后的贷款也一直是您换的,这个就算是是您的儿子的个人财产。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您,后续您有问题,您可以来电和我联系,我来帮您分析情况,咨询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 您好,如果是您儿子的名义买的那么是可以作为您儿子的个人财产,具体问题可以来电与我进一步描述或者转为一对一咨询,免费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如果您可以证明房款是您支付的,也可以认定为您的财产,您也可以书面赠予给您的儿子。具体可以来电咨询详谈。
  • 原则上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
  • 如果房款及贷款都是你支付的,可以认为房屋是你的,或你赠予给你儿子的。
  • 您好, 1. 房屋的所有权以“房屋登记簿”为准,除非您和您的孩子约定了,否则认定为您对您孩子的个人财产。 2. 您向要回您的房子吗?您可以和您的儿子协商一下。您可以联系我详细谈一下。
  • 您自己是什么想法呢?毕竟是您出资购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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