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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9-04-26 14: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有重婚、赌博、实施家暴、遗弃家庭成员、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事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上述列举的情形,法院会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夫妻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协议离婚不成的,建议收集夫妻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据,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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