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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我6岁时,父母离婚,之后母亲没有尽扶养义务,现在她高龄,没有劳动力,要求我行赡养义务,不知我有没有多少责任?

离婚 2019-04-28 20: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这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
      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上讲,赡养父母是子女反哺回报尽孝道的体现,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代代相传的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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