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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老家举行结婚,没办结婚证,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现在男方带男孩,女方带女孩女方,女方分居两年女方要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 2019-04-28 19: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们属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94年以前的情形,所以离婚应当可以直接诉讼办理。但是这是否符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显然这样的事实婚姻是不能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而必须诉讼离婚。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分开了同居关系就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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