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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农村人村正在拆迁,我和父母各自有一院房,户口独立,姐姐出嫁了户口也走了。拆迁的人说,两院房一院有房一院残值,因为你父母名下就你一个儿,父母名下必须有个子女,这是国家政策,你们是关连户,这合理吗?我不服,我和妻子儿子女儿住一院

拆迁补偿 2020-01-20 0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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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独立户口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否则,一般是不允许分户口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 按照拆迁政策办理
  • 你不服怎么办,那就向政府投诉,向法院起诉维权?
    【追问】可人家又没强拆迁我家房,只是一波一波的换人和你谈,这样我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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