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因房产证未满两年,想要规避税,准备1年后进行过户(因买卖双方协定所有税费都由买房承担)。现准备支付卖方70%的现金作为首付款,然后1年后过户。如何能保障买放的权益,一年后能顺利过户呢?如果是以双方签订的房屋中介的合同有风险吗?

其他 2019-07-07 1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风险肯定是存在的。为了避免风险的话,可以增加对方的违约责任。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 房地产中介的风险防范:房地产交易中,买卖或租赁双方要注意防范各自的风险,同样,作为房地产中介公司也应注意防范自身的风险。
    一、托管定金、交楼押金、首期款处理等资金风险。为减少中介公司的风险,中介公司在无证据证明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形下,最好的做法就是——谁都不放,既不放给卖方,也不放给买方,当然也不去抵扣佣金,直到双方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裁判、或双方向中介公司提交约定定金归属的解除协议为止。二、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的佣金风险。1、合同或承诺书中无论买卖双方均应约定不少于佣金20%的必要费用的金额,防止一方违约(不排除卖方违约)时,中介公司在无法收取佣金时,向违约方收取多少金额的必要费用没有合同依据。
    2、对于佣金支付时间和条件,最好不要随意添加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的附加条款。
    三、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无效的标的风险。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卖方房产证尚未办出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镇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