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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大陆人,女方是香港人,在大陆结婚领证,同时男方拿了香港证,如果感情有问题,可以在大陆办离婚嘛

离婚 2019-12-04 22: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单方面一人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 如果一方仍在大陆常住,是可以在大陆办理诉讼离婚的。这种情况离婚律师都很有经验,快速办理。
  • 您提供的信息还无法判断能否在大陆离婚。
  • 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大陆领的就在大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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