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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的车被醉酒驾驶的给撞了,对方验血测得的酒精量是154/ml,事故大队给出具了事故认定是对方全责。当时我车里载有一人受伤,已和醉驾方签订和解协议,但我车维修费用及医疗费醉驾方也不找我谈也不给。醉驾方是在缓刑期间撞的我。事故是2019年2月8号发生的,现在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消息,问事故处理大队,事故处理大队说移交到检查院。但现在还没收到任何通知。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9-05-08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 你好,联系办案人员,或者委托律师
  • 你好,首先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人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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