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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小孩的出生证明,在我这里,小孩在对方,对方可以补办出生证明不

离婚 2019-05-09 08: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出生证明现在规定是不能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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