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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医保生育保险,配偶无业。孩子生育时间3月30日,配偶在3月27号挂了老公单位的医保,请问还能报生育险吗?

其他 2019-05-13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在保险公司购买。
    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带上身份证与户口本到社区(或街道)办理。
    个人参保也有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2、以家庭户参保的,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每月每个人约25元,但这种方式是要,家庭户里所有人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行)。以这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缴纳,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

    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

    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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