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咨询几个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七条最后一款: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一:如果受害人五天埋葬的,有二十个亲属,应赔偿这二十个亲属五天的误工费吗?第二:受害人的亲属以及儿女都是从国外赶回来的或从外地坐飞机赶回家的,那这个车费应得到赔偿吗?第三:自受害人死亡,一年的时间,丈夫受打击或一直为了这件事而上找下找,未能和从前一样外出打工,问这一年的打工工资应得到赔偿吗?

其他 2011-10-11 23: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