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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父亲生前有块宅基地,约定这块地归老公弟弟,土地使用证上也是他弟弟的名字,现在这块地村里重新划拨,正在审批之中,如果审批通过之后,我老公将出资一万元帮他弟弟盖房,然后另外拿钱盖的房就归我们自己,在盖房之前,我们想和他弟弟签份协议,协议内容为我们自己盖的房一切权益归我们,他弟弟不再过问和持有异议。现在我想问:听说城镇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他们村里也有城里人回去盖房居住的呀),那我们签的这份协议可以去公证吗?该协议是否有效?另外,如果我们的房子国家以后征用了,我们能否获得赔偿款或拆迁安置?

其他 2009-05-21 12: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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