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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女工,在国有企业工作十几年,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按照临时工待遇对待。08年被辞退,想咨询一下现在能否申请劳动补偿。谢谢!

其他 2009-05-21 08: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第二,用人单位辞退你,可要求经济补偿,第三,从2008年2月起,可要求双倍支付工资,第四,你应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 你好!关于你所提问的问题,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兹简单答复如下:(1)虽然你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用工的关系,可以要求赔偿。(2)建议你向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利。(3)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最好请律师帮助你一起处理。免得你不懂法律,造成消极后果。在我们没有正式建立法律服务聘用关系前,我们的上述意见仅供一般参考。而不属于你聘请的律师的专业意见,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 顺颂平安。尚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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