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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家女儿被一个11岁左右的男孩子骑电动车撞了,撞了之后孩子他奶奶带着孩子走了,当时我们没有找到这个孩子和他家人,过了20天我家孩子又看见那个撞她的男孩但是她的家长就是不露面怎么办

离婚 2019-07-01 15: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电动车撞人也是会构成交通事故的,而这个时候往往会对受害者造成以下三种伤害情况,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根据不同的情况,我国法律对于赔偿的费用有如下规定: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 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分割范围之内。 一、因为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第一、这是交通事故,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第二、关于事故责任怎么判定,交警部门有标准,如果你们不服认定,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第三、关于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补助费,精神损失费。
  • 你好,有无报警?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报警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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